这是个表面看上去非常普通的案子,一男子入室强奸女同学,结果被反杀。
强奸犯被当场捅死,听起来还有些大快人心。
然而真相,却并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
男子是被诬蔑成强奸犯的,而且他很有可能无法被平反。
更离谱的是,这种诬蔑还在蔓延,生出更多事端。
1.
整件事发在 10 年前后,移动互联网尚未如此发达,网络世界仍以电脑端的社交平台为主。
案发在凌晨三点左右,我们接到报警,说某个旧社区里发生命案了。
报警人是被害者的朋友,原警情叙述为「入室强奸杀人」。
我们迅速出警来到现场,却发现,事情与报警所述有出入。
案发现场是个一房一厅的小居室,承租人即受害人名叫叶晓珊,24 岁,单身。
而加害者,即入室犯案的歹徒却死了。
李康,25 岁,单身。
没错,这是本案最奇怪的地方。
我们到达现场时,叶晓珊龟缩在房间角落,抱着手机瑟瑟发抖。
甚至我们开灯那一霎,她显然都被吓得半死。
见到是穿警服的我们,才突然爆发了似的嚎啕大哭起来。
而李康则躺在血红的床上,人已经彻底凉透了。
据现场勘查,他身上至少有五六道刀伤,应该是睡着后造成的。
否则叶晓珊根无法让这个大汉安静地躺好,并在他身上刺那么多刀。
致命伤是肺刺穿,他被杀所持续的时间很短,短到他都没有从床上起来。
现场看起来,这并不是「入室强奸并杀害屋主」的案件,而是这个犯人在犯事后,被反杀了。
我们马上送叶晓珊去医院,并留下同事善后。
医院的检查显示,叶晓珊身上存在各种挫伤瘀青,亦能取样到被侵犯的痕迹。
案件看起来是很清晰的。
但接下来,却出现了我们根本无法预料的各种转折。
2.
根据叶晓珊口述,李康是她的研究生同学,除此之外,两人并无太多交集。
而当晚下了实验室后,李康却偷偷尾随她回出租房,并翻窗进入室内。
控制住她后,李康用殴打的方式逼迫她就范,并两次侵犯了她。
之后,李康在她的床上昏昏睡去。
叶晓珊则抓住机会,去厨房取了水果刀,往他的胸口一通乱扎。
这就是整件事全过程了。
但李康在侵犯完叶晓珊后,居然在她家直接睡了过去?
这多少有些违背常理了。
另外,我们在现场善后的同事,也搜集到一些不寻常的证据。
首先,因为老社区根本就没有监控,无法通过影像的方式去还原当时发生的事。
其次,我们实地勘查发现,叶晓珊住的单元在四楼,从室外难以攀爬上去。
最后,她家各个窗户,均没有被强行破开,甚至都没有被攀爬过的痕迹。
这说明,事情跟叶晓珊口述的应该有出入。
但是,李康遗体的初步尸检结果,却与叶晓珊身上提取的精斑样本一致。
这又说明,当晚两人确实发生过关系。
也就是说,叶晓珊所描述的事情,可能至少有一半是真的。
况且,还有更奇怪的一点是,我们冲进案发现场房间时,叶晓珊手里是有手机的。
可是我们接到的报警电话,却是她一个不在现场的朋友打的。
叶晓珊的解释是,她当时完全懵了,怕报警无法清楚描述事情,所以才优先发信息给了朋友。
虽然有一定道理,但并不完全符合逻辑。
她一定有所隐瞒。
那她到底隐瞒了什么呢?
就需要我们去找了。
按惯例,我们是要对叶晓珊进行拘留与审讯的,虽然她是受害者,但同时她也是犯罪嫌疑人。
毕竟李康确实死了。
不管她是正当防卫或是防卫过当,需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都需要通过法院去判。
而我们的职责是收集足够的证据,理清事实真相。
但这个真相,却没有那么好理清楚。
3.
鉴于对叶晓珊口述供词的怀疑,我们迅速走访了他们所就读的学校,找到了导师还有同学了解情况。
这一了解,事情就更扑朔迷离了。
因为他们所描述的情况,与叶晓珊口述差距更大。
在他们眼里,李康与叶晓珊关系不错,经常能看到两人说说笑笑。
尤其是叶晓珊还挺主动跟李康套近乎的。
可在叶晓珊嘴里,他们却是没有多少交集的普通同学。
这很不对劲。
回到刑侦队时,外面乱糟糟的,两个当事人的家长也过来了。
为了让案子更快推进,我们立刻又提审了叶晓珊。
首先,我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
「你说李康侵犯你,这件事属实吗?」
因为所有证据所显示的,更像是叶晓珊主动开门,让这个关系颇好的同学进屋子的。
叶晓珊立刻气得哭哭啼啼地痛骂了我们,主旨还是那句刺耳的话:
「我可是个女生,我会用自己的安全还有清白去诬蔑别人吗?」
而接下来,无论我们怎么把疑点证据都摆出来,都没用。
她还是哭哭啼啼,开口也不是回答问题,而是继续痛骂我们。
搞得我一肚子火。
碍于她是受害者,又碍于外面她的亲属也在闹,所以真不好发作。
就在我们几乎忍无可忍的时候,有同事敲门了。
我知道,敲开审讯室的门肯定是有重要事情,所以马上就去开了门。
打开门我更惊讶了,因为门外站着的,居然是局长老张。
他一把把我拉出门外,说道:
「出大事了知道吗?你们这个案子哪里走漏的风声?现在网上传得那么厉害!」
我都懵了。
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只是案发第二天大早上。
夜晚时没有记者到场,我们也还没发警情通报,为什么网上能传起来呢?
张局又急忙说道:
「不是记者,是网络,社区论坛还有 QQ 群什么的,到底是谁漏出去的风声?」
我心里一惊。
我猜到为什么是叶晓珊的朋友报的警了。
叶晓珊大概率,有跟那个朋友说过整个案件的详情了。
4.
回到审讯室,我连忙问了叶晓珊。
好在她已经哭得差不多了,也回答了我的问题:
「是啊,我要朋友帮我报警,肯定,我肯定要跟他说清楚事情经过的啊……」
「你这个朋友,他叫什么名字?」我这句话问得非常严厉。
叶晓珊弱弱地回答道:
「是、是我一个师兄,他、他叫吴志贤……」
得到名字,我马上结束问询,改而去处理这件事。
因为这可不是小事。
在奔去找吴志贤的路上,我用手机一查,发现事情果然不妙。
网上现在流传的版本是:
「猥琐男入室殴打囚禁强奸女大学生,结果大快人心被反杀,可现在女大学生被抓走了,她会被判刑吗?」
然后看到这个传言的人,几乎都被挑起了情绪。
他们在帖子下的留言,大多是「强奸犯该死」「报应不爽」「男人都是潜在的强奸犯」等等这一类言论。
由于这个帖子可能已经被转载,我只能一边去找吴志贤删帖,一边联系技侦同事看有没有办法处理。
这可不是小事。
在警方没有出任何通报之前,这种谣言先传上了网,是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的。
因为这可能并不是真相,而只是网民们想看到的剧情。
基于此,猜猜人们更想看到的后续剧情是什么?
是这个可怜的受害者,不需要因为反杀禽兽而承担任何的刑事责任。
但事实真是这样吗?
叶晓珊,她只是一个受害者吗?
这个案件后续发展,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多了。
真相,也更让人心寒。
5.
我们来到吴志贤的住处,找到了他。
表明来意后,我们要求其删帖的要求,却被拒绝了。
吴志贤义正词严地表示:
「为什么要删帖?一来我并没有指名道姓,二来我说的不是事实吗?难道因为凶手死了,就得息事宁人吗?」
我都要被气笑了?
于是非常友好地跟他解释,他的所作所为会给我们办案造成困扰,希望他配合。
但吴志贤却还是不愿意,他说:
「你们就是想和稀泥,我就想要一个真相,我不能让她白白遭受不白之冤!这个帖子,我是怎么都不会删掉的!」
一开始,其实我们是没有想要较真的,但他的态度确实让我们不得不较真。
「那你就跟我们走一趟吧。 」
我示意身边的兄弟把他带走,也许关几个小时他就老实了。
但此刻的他还是猛得很,一边挣扎一边大吼大叫:
「怎么?还动手了?放开我!别碰我!救命!警察打人了!」
说着喊着还要躺在地上,不得不说是有点难缠。
但公安机关作为暴力执法机构,从来就没有怕过这样的事。
我们几个人愣是把他拖出了住处。
但一出去外面,他就老实了很多,似乎整个人都清醒了。
我一开始还以为是他听天由命了,但没想到,其实这是他埋下的雷。
我们把他带回了治安管理大队,因为网上造谣,涉嫌触犯的是《治安管理条例》。
在调查取证期间,是可以留他不超过十二个小时的。
只不过他一直都嘴硬,不肯承认。
而且当晚,这个吴志贤还给了我们当头一棒。
因为我们发现,关于叶晓珊一案,网上居然出现了后续!
可是我们警方仍然没有公布任何案情推进公告,后续从何而来?
没错,从吴志贤身上来的。
原来他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他早就计划好了,这是我们失策的地方。
我们在他住处,把他强行带走的那一幕,竟然被隐藏起来的摄像头完全拍了下来!
网上所谓的后续,正是针对这一点发出的。
当然也少不了各种带节奏的句子,比如:
「揭露真相的英雄反而被直接带走!」
「如此清晰的案件,还不发通告,明显有问题。 」
「强奸犯父母可是本地人,呵呵,懂的都懂。 」
……
彻底火上浇油了。
别说是我们,技侦同事都傻了。
因为他们也发现,这些帖子,他们一时间删不了,得发函到更高级别的部门才行。
而更可怕的是,这一次,还牵扯到李康的父母了!
这个帖子还疯狂暗示他们与警方有不可告人的联系,所以这个案子才会被压在我们手上。
明显吴志贤,并不是一个人在跟我们作对。
只能连夜继续查。
为了不让事情闹得越来越大,我们打算优先把吴志贤的同伙揪出来,删了主帖或者发一个道歉澄清。
这是为了不被舆论左右案件的推进。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就是——
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可让我们没想到的是,到最后,我们居然什么都没有解决。
6
就在我们准备去揪出吴志贤的同伙时,事情又出岔子了。
张局把我们几个办案人员抓了过去,一通好骂。
他的意思是,这个案子已经爆火了。
虽然已经联系了上级部门去压消息,但影响恶劣是真的。
所以上级作出了这样一个决定:
马上发布案情公告,并立刻结束刑事侦查阶段,移送给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切按最快的流程去走。
绝对不能再拖,法制科都已经在等我们的案卷资料了。
这就意味着,虽然在侦查过程中仍存在诸多疑点,可因为没有确切证据,疑罪从无。
很是无奈。
可是也没有办法。
当晚,我们连夜发了一份公告,简单描述了案情:
「嫌犯入室强奸被害者,被害者反击致嫌犯身亡。 」
几乎是完美应验了网上一开始就流传的「谣言」,因为我们什么都没能再查出来。
而也因为如此,吴志贤根本就没有「造谣」,我们最多拘他 12 个小时,就得放了他。
可以说是相当被动了。
但即便如此,还是有相当多的网民在下面留言:
「这个公告到底说了什么?还不如不发。 」
「强奸犯就强奸犯,还嫌犯?到底还是想包庇吧?」
「你能怎样?」
总之就是相当地混乱。
但我们刑侦这边,是什么都做不了的了。
第二天,吴志贤也被放了。
我一度以为,这个案子可能不会有真相了。
但后面却发生了更多让我叹为观止的事情,而且时间跨度相当长。
7
首先,舆论根本没有因为我们把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就停止,它还在持续发展,甚至连上级部门也无法彻底压得住。
而在转移之后,刑侦是不能再做任何相关工作的,只能等检察院审核并提起公诉。
我们也无法再合法见到叶晓珊。
但事情并没有结束。
几个月后,我们再次接到一个报案。
当时我也不知道,这个案子,竟仍与叶晓珊有关。
这个报案颇为特别,因为这是一起自杀案。
案发在老城区旧村,死者名叫李建志,男,52 岁。
而报警人是郝芳,女,47 岁,为李建志的妻子。
两人在自己的二层民房里,共同经营了一个小卖部,已有十多年之久。
李建志正是在他经营多年的小卖部里上吊自杀的。
勘查现场发现,没有他杀嫌疑,他也没有自救的想法。
否则他只要发出大一些的声音,二楼的妻子可能就能听得到了。
死得很坚决。
现场最刺激到我的,是二楼客厅里的一张全家福照片。
上面有李建志,有郝芳,还有——
李康。
他们站在风景区的人工湖边,那里阳光灿烂,风景秀美。
他们也,笑得很开心。
至于他自杀的原因?
当时郝芳已经彻底崩溃了,提供不了有效信息。
李建志也没有留下遗书,但现场已经有迹可循——
在儿子李康案发去世后,他的小卖部就再也没有开门营业过,卷闸门是一直紧闭的。
而这个卷闸门上,被泼了红漆。
被写上大大的涂鸦,如强奸犯、死全家等等恶毒的字眼。
卷闸门门口甚至还被泼了屎尿,臭气熏天。
而李建志的手机,也有无数个陌生电话与陌生短信。
通话内容未知,但是短信内容,全都是异常狠毒的谩骂。
很明显,他曾受到了非常严重的骚扰。
现场推测是,李建志无法忍受丧子之痛以及无休止的网暴,因此轻生自杀。
8
而经过详尽的勘查与取证,我们最终确认了李建志自杀的说法。
其妻子郝芳则住进了医院,她的精神状态非常不好。
在短短数月之内,她痛失爱子,连唯一的依靠,丈夫也离她而去。
可以说是相当唏嘘了。
所以哪怕案情需要,我们也一直没有打扰她。
直到我们把李建志自杀案都处理得差不多了,我们才前去跟她做了一次笔录。
郝芳交代的事情,与我们推测的差不多。
自从李康那事发生以后,他们就一直受到不明人士的各种骚扰。
电话,短信,甚至上门。
一开始只是扔一些垃圾堵门而已,后来渐渐发展到泼尿、泼粪、泼油漆。
根本清理不过来。
他们也没想换个地方,因为在这里已经住了太久了,也因为小卖部就是他们所有的生计。
以上虽然都是原因,但让李建志真正想不开的,可能还是另一件事。
有关叶晓珊。
原来,李建志是跟叶晓珊见面回来之后,当晚就上吊自尽了的。
说到这里的时候,郝芳一边老泪纵横,一边哭诉:
「一定是她,一定是她有问题……我儿子,康儿,他也不是那样的人,都是她害的,她一定是故意的,她一定是故意要让我们全家,都死光光的……」
李康那个案件本就有诸多嫌疑,但却因为一系列的事情导致无法深查,因此我也印象深刻。
如今郝芳所指责的点,与当初我们怀疑的点有些相似之处——
那就是,李康可能并不完全是罪犯。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叶晓珊一定是非常非常恨他,哪怕自己大概率会搭进去,也要用那样的方法置他于死地。
另外让我吃惊的是,叶晓珊的案子结束得太快了。
短短数月就宣判并结案,这可不同寻常。
况且,她居然还是自由之身,就更离奇了,说明判罚结果是偏向她这边的。
不过,她为什么要跟李建志见面?
她跟李建志又说了什么?
这是李建志轻生的主要原因吗?
我决定继续查下去。
9
回去后,我马上查阅了该案件的宣判文书与网上流传的新闻,彻底补完对整件事的了解。
叶晓珊的案子,是以不公开庭审的方式审理的。
检察院对她提起防卫过当的诉讼,但却被法院驳回。
合议庭根据刑法第 20 条第 3 款的规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最终一审判定叶晓珊,不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这个结果,检察院没有抗诉,因为他们在第一次提出「防卫过当」的诉讼时,已经被全网骂成狗了。
该案法官还专门为此做出了解释:
「在此案件中,虽然不法侵害与防卫行为在时间上有一定间隔,但遭受故意伤害与强奸后,被害者叶晓珊的情绪一定是笼罩在恐惧中的。 」
「在这种情况下,正常人都会担心,歹徒醒来后是否会继续实施犯罪行为。 」
「因此,叶晓珊持刀杀死对方的行为,属于特殊防卫权的行使,应当不承担刑事责任。 」
这种入室伤害强奸被反杀案例,其实并不是没有发生过。
但判成不承担刑事责任,确实凤毛麟角。
虽然我们国家并不是判例法,可说这个判罚没有受到舆论的裹挟,谁也不会相信的。
而网上,则有大批的网民从头到尾关注着这个案件。
大部分都是女性。
连本地的妇联组织,也曾下场转发过声援的帖子,为的就是帮叶晓珊讨回一个公道。
女性、弱势群体、被入室殴打、被侵犯,本就能引起大量的共情。
而在反抗捅死犯罪者之后,她居然有可能被判实刑,这就带来了更让人气愤的问题。
这也是关注者们反问得最多的问题:
难道女性连保护自己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如果叶晓珊需要坐牢,那是不是意味着女性被侵犯时不该反抗?
在被入室殴打侵犯的前提下,反抗还要注意分寸?不然一不小心自己就会进去吗?
这些问题都非常能挑动情绪,案件的热度自然也一直居高不下了。
而最终审判结果,确实也合了大部分关注者的意,一片欢腾。
10
根据郝芳所述,李建志自杀的原因,或许与儿子被恶意抹黑有关。
而网上关于李康的传闻,就更多了。
首先他是个禽兽肯定没跑了。
其次,他还是个渣男,私生活混乱,到处性骚扰女生,甚至还经常嫖娼等等。
反正网上是各种小道消息,把他塑造成了一个哪怕死一百遍都不会让人觉得可惜的社会败类。
这与当初我去走访学校时,师生们对他给出的口头评价并不相符。
谣言也许就是这样兴起的,尤其被造谣的可是一个死人,他永远也没有办法为自己辩解。
我得去见一见叶晓珊。
不过,这一次,我不能以办案的身份去见她,因为案由并不充分。
我以私人身份打电话给她,一开始她也是有犹豫的,但听到我说只是随便聊聊之后,她终于答应了下来。
但她要求见面地址由她定,并限定在学校里,对此我也没有异议。
不与陌生人约在熟悉、狭窄或者封闭的室内空间,我可以理解。
叶晓珊指定在了学校某个空旷,且人烟稀少的路段。
我提前等在了那里。
不一会儿,她非常坦然地赴约,甚至还穿着一身漂亮的白色连衣裙,款款而来。
我还没来得及打招呼,她就已经开口了:
「警官你好,请问你来找我,是李康他爸的事吗?」
我不禁皱起了眉头,问道:
「你知道他自杀了吗?他自杀前最后见过的人,是你。 」
叶晓珊微微点头。
那瞬间,我看到她的嘴角,似乎有勾勒起一道线条。
她接下来的话也证实了,那道线条确实是存在的,那是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
她开口说道:
「我是跟他见过面,也聊过几句,主题很简单,他跟我道歉了。 他为他儿子伤害我、侵犯我一事,向我真挚地道歉,他非常悔恨自己教育出那么没用的社会败类,悔恨得想死。 我想,这也许就是他轻生的原因吧。 」
我连忙反驳道:
「并非如此,我在他家中见到了诸多李康被慎重保管的遗物,也见到了李建志亲笔写下的日记,那些文字都是想念,都是伤心,而没有任何你所说的悔恨与自责,你到底跟他说了什么?」
叶晓珊终于忍不住,噗一声笑了出来,然后才缓缓地说道:
「你这么认真干什么?我就是对他说,让他赶紧去死好了,他儿子等着他团聚呢。 他就算不死也没用呀,每天都被网暴的话,他还能活得下去吗?」
说实话,那一刻我是大为震惊的。
哪怕我没有穿警服,但是她也知道我是一个人民警察。
她怎么敢这样跟我说话的?
她的解释也确实有趣:
「不要那么大惊小怪的,我知道你们办案至少要两个人,也知道你们在没有执法时,偷偷录音是不能当作证据的,所以我说的话,你就听听好了。 」
果然,这个女孩,很聪明很聪明。
她一定仔细研究过法条法规,不然不能脱口而出这些话。
聪明得有些可怕了。
这让我更怀疑,李康的死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了。
我明知道她是肯定不会回答我的,但还是忍不住问出了这句话:
「你跟李康到底什么仇?那晚的真相,并不是那样的吧?」
可我没想到的是,她居然真的回答我了。
11
那时候,阳光正从西边照过来,映在她的脸上。
她轻蔑地一笑,眼角微微朝着左上角瞟了一眼,才说道:
「那晚呀,那晚我是故意的。 」
我眉头一皱。
「是我开门让他进来,是我自愿跟他上床的,但他可真是不知好歹,太不知好歹了……他居然还是拒绝我了。 」
叶晓珊脸上的笑容渐渐变成冷笑。
「我难道就只是一个发泄肉欲的工具吗?他就只把我当成一个炮友。 我一次次屈服,换来的还是侮辱……所以他呀,该死的。 」
我目瞪口呆。
「不仅他该死,他父母也该死,谁让他们看不起我,我是外地人又怎么了?所以……都是他们该死,活该的哟。 」
那一刻,眼前的一切显得是那么虚幻。
我难以相信这是一个正常大学生,对一个人民警察能说出来的话。
这与自首有任何差别吗?
而且,她轻描淡写所说出来的话,让我是出奇地愤怒。
我连忙踏前一步并表态:
「既然如此,那还请你跟我回去一趟协助调查。 」
「案子已经判过了,你还想翻案吗?你是不是想屁吃呢,呵呵。 」
她的笑声那么清脆,同样也显得那么无知。
因为愤怒的原因,我居然忘了她此前的表现,忘了她能站在这里如此跟我说话的原因。
「跟我回去再说吧!」
我再踏前一步,伸出手,这种距离里,无论她反抗或者逃走,我都有信心把她按在地上。
这时候,她的眼角,又轻轻瞟了一下左上角。
我还不知道她是为什么。
但见到我真有要抓她的准备,她居然开始紧张了起来。
然后,她转身就要跑。
可笑。
「站住!」
我一个箭步上去,一手抓住她的肩膀,另一只手正要把她的手臂扯过来,以完全控制住她。
但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她肩膀处的衣物,居然突然裂开了。
明明我也没有太用力。
这是连衣裙,肩膀衣物脱落的话,她的模样就会变得非常狼狈。
当时我以为,这就是她放弃逃跑,一下子坐在地上嘤嘤哭起来的原因。
我可没有跟她客气,而是义正词严地告诉她:
「请放弃无谓的逃跑念头,乖乖跟我回去吧。 」
她也不说话,只是坐在地上,一手捂着裙子快要掉落下来的半边肩膀,一边继续低头哭泣。
我马上通知同事开车过来,接我们。
这个过程,其实我是有觉得奇怪的,但都被愤怒冲掉了。
哪有人这样挑衅人民警察的?
虽然我手里没有证据,但我有百分百的信心,回去之后我可以让她彻底坦白。
但我没想到的是,她也是有百分百信心的计划,才会跟我见面的。
这居然,还是一个计划。
12
回到刑侦队之后,我跟张局说明了情况,他虽然为难,可是也答应让我们试一试。
他的为难点在于,李康的案件实在太火爆了,且全都是负面舆论。
现在终于尘埃落定,没人希望我们再掀起波澜的。
哪怕是正面的波澜。
可那时候我的愤怒还未消散,还拍着胸膛保证自己会妥善处理。
但现实很快就打了我的脸。
首先,叶晓珊是完全不配合问询的,不仅否认自己曾说过那些话,更是反咬一口,指控我对她实施不轨!
此后,她除了哭,就是不断重复上述两项内容,其他一概不提。
把我气得脸都绿了,正要上手段呢。
张局破门而入,把我提了出去。
出大事了。
我被拎到一个办公桌前,技侦的同事面色铁青地坐在那里,盯着电脑屏幕。
「你他妈看看这是怎么回事?」张局吼了一声,把我往屏幕上按。
我才看到,上面居然是一个校内论坛的帖子,内容非常荒诞——
「光天化日,外校男子竟公然猥亵本校学生。 」
然后下面是几张图,都是监控截图。
图里面,我伸出手去搭在叶晓珊的左肩上,而她左肩的布料也正好脱落了。
看起来,就像是我伸手去扯一样!
那一刻,我才知道,当时叶晓珊为什么会下意识地往左上角瞟了。
那个路灯上有摄像头,她瞟的是监控摄像头。
她早就布置好了,她身后,有吴志贤甚至更多人在帮她。
而她后面一系列反常的操作,也只是为了让我愤怒,转身跑的动作也不是真的要跑,只是让我伸手制止她而已。
她肩膀的布料,说不定早就做过手脚了。
张局的吼声更是让我人都麻了:
「你他妈脑子是不是进水了?你动什么手啊?这你说得清吗?啊?」
是的,这样说说不清的。
我也尝试争辩:
「这分明是断章取义,只要拿到监控视频,就可以证明我根本不是那样的。 」
「有的。 」技侦同事冷冷地回了一句,然后下拉页面,点出一个视频。
这确实是原视频,但因为没有录到声音,全程感觉就像是两人在交谈,然后我伸手,叶晓珊逃跑,但我还是把她肩膀的布料给扯坏了。
我人都傻了。
「这事还有挽回的余地,毕竟放这个帖子的人不敢明目张胆标明你的身份,我们已经让人去删帖了,但如果不想手尾多的话,你得去道歉,让当事人不再追究。 」
我当然一点也不情愿:
「可是,这明明是污蔑啊!」
张局又在我耳边吼道:
「谁知道是不是污蔑?就算知道又怎么样?诬蔑你的人永远比你更知道你是被诬蔑的!但你更要知道,事情要是闹大的话整个局都得遭殃,赶紧儿去处理!」
那一刻我知道,这件事,似乎也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了。
因为在当今社会,无论是谁惹上这种丑闻,不死也会掉层皮。
我甚至可以想象到,这事哪怕我硬扛到最后,证明我是清白的也没用,因为网上仍会出现这样的质疑:
「他也不一定清白的,说不定只是没有证据呢。 」
而我的脑子里,又回响起那句话:
「我可是个女生,我会用自己的清白去诬蔑别人吗?」
这种伪装成受害者的污蔑手段,实在太无解了。
我也明白,若她不息事宁人,那我们不仅要搭上很多的时间精力去处理,还会惹一身负面。
最重要的是,可预测的最好结果竟然是——
事情不了了之。
而她除了嘤嘤嘤地哭了之外,也不会得到任何实质的惩罚。
所以我也不得不,做出了一个违背自己意愿的决定。
再回到问询室后发生的事,可能是我这一辈子,最不想记起的事了。
13
我们与学校及时联系,解释清楚了监控视频中的原委,删除了该帖。
叶晓珊也答应不再追究,承诺会让吴志贤把视频原件删掉,而我也接受停职反思的处分,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
荒诞。
但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
我本以为,这事到这就应该拉下帷幕了,但后面居然还出现让我意想不到的事情。
叶晓珊死了。
她开开心心在外逛街时,一个披头散发的疯女人突然冲了上来,用水果刀把她捅成了马蜂窝。
血流了一地。
但那疯女人好像还不解恨,她还用那并不锋利的刀子,把叶晓珊的嘴给切了下来。
同事赶到现场时都惊呆了。
嫌犯很快就被控制住,她没有打算逃,也没有打算伤害别人。
只不过,她一直在哭。
她应该不是为自己而哭的。
因为她的名字,叫郝芳。
公 众 号 盐 神 阁 免费读更多盐选文章
第 1 节 无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