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天,我仍想不明白一件事,为什么那些被王天娇骗过的男人,到头来没一个怪她、恨她,甚至会反过来帮她脱罪。
可能人一旦陷入恋情,反应就会迟钝。
实际上,她那时的表现,已经有很多不合理之处。
可我竟是丝毫没有怀疑,把一切不合理,都解释成了她的要强,她的自尊心,以及她在为我着想。
若非警察找上门,我还被蒙在鼓里。
1
十几名夜场女孩鱼贯而入,肉欲横流。
为了招揽生意,姑娘们穿的性感热辣,布料尽可能又薄又透,胸口越低、裙子越短,越容易被翻牌子。
可站在最后的姑娘,却是个例外。
她穿了件白色连衣裙,上遮锁骨,下挡膝盖,看起来很不合群,却显脱俗。
同来的几个生意伙伴,要么选胸大的,要么选屁股大的,二者兼得的更是早早被挑走。
有人说,男人对女人的偏好,在十五岁前就定型了。 这一说法,我深信不疑。 我历来看不上胭脂俗粉,偏偏对清纯可人的女孩,没抵抗力。
轮到我时,毫不犹豫的选了白裙胜雪的女孩,名叫王天娇。
不似其她陪酒女的业务熟稔,会撒娇、能卖萌,王天娇看起来羞涩、扭捏,始终半低着头,即使坐在我旁边,也刻意保持一段「安全」距离。
这是我们初识的场景。
在硕大的包厢内,每个人都放飞自我,往日里装出来的温良恭俭和彬彬有礼,都抛在一旁,释放着内心的躁动,群魔乱舞。
杯碰杯,肉缠肉。
从敬业角度看,王天娇绝不算是个合格的陪酒女。
对她们这一行来说,赚钱主要靠两项。 其一是「陪」,陪玩陪聊天,赚小费;其二是「酒」,怂恿客人多喝酒,赚酒水提成。
可王天娇却是个异类,她既不主动跟我讲话,也不劝酒,就只是静静地坐在角落里,望着桌面发呆。
红灯绿酒中,显得格格不入。
仿佛鸡窝里落入一只白天鹅,纵使吃着一样的糠菜,也能一眼区分。
说实话,她当真算不上极品美女,也就比普通人,稍强些。 可恰恰是这份脱俗,勾起了我的兴趣。
「你的裙子脏了。 」沉默了许久,我率先打开话匣子。
她低头检查裙子,并未发现污点后,抬头轻声问:「哪里?」
我笑着说:「还以为你是哑巴,不会说话。 」
她愣了一下,随即脸色微微泛红,神色拘谨地说:「对不起,我不太会……陪客人,要不……要不你还是换个人吧!」
「没关系,别紧张,反正来都来了,随便聊聊天就好。 」
她点了点头
这时候,我见她忽然眼神飘忽,看向包厢深处。 循着视线望去,只见我的一个朋友喝的兴起,正对一名陪酒女动手动脚,举止粗鲁。
并且,那女孩也并未抗拒。
见到这一幕,王天娇的脸色似有愤怒,更多的却是不屑。
其实,我那朋友的举动,在酒客之中实属正常,不算过分。 男人花钱来这地方买醉,又有几个单纯只是为了「醉」?
所谓陪酒,一个「陪」字,含义深广。
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我主动发问:「看你像是新来的,做这行没多久吧?」
她点头。
就只是点头,然后又是沉默。
兴许是觉得有些尴尬,过了一会,她压低声音问:「你呢,经常来这种地方吗?」
「生意应酬,没办法。 我也不怎么喜欢这里,太吵闹了,我这一大把年纪的老家伙,精力也跟不上了。 」
这句话却是把她逗乐了。
其实,我那年也不过才二十五岁,刚大学毕业。
大学毕业后,我便下海创业。 恰好赶上了网购盛行,跟两个朋友合伙,开了家网上商店。
生意出乎意料的好,短短半年就回了本,前景光明。
当天去酒吧,实际上就是生意上的应酬,宴请两家合作商客户。 在生意场混,这种场合多少是避不开的。
酒精是语言的催化剂,几杯下肚,她不似刚才那般拘谨,跟我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
通过聊天我发现,她确非凡俗,远非普通陪酒女可比!
对于很多事情,她都有独到见解,能在短时间看清事物本质,恰中要害。 甚至,聊起我正在谈的生意,她也能提出几条不俗的建议。
我问她,读书的时候学的是什么专业,她只是笑了笑,说自己没怎么上过学,家里穷,供不起她念书,刚才说的那些东西,都是平常看杂书,瞎琢磨出来的。
这使我更加觉得,她确是一只天鹅,因凡尘琐事落入鸡笼。
可我也清楚,做她们这一行女孩的话,最多信一半。
谁不知道,在这种地方上班的女生,大多拜金,好逸恶劳,对酒客编造苦难身世,用以激起同情心。 最终目的,还是从客人口袋里掏出真金白银。
可不管她的话是真是假,都不关我的事,萍水相逢,听听也就算了。
就仅仅是逢场作戏而已。
按照江湖规矩,谁点的陪酒女,谁要额外给小费,三百起步,上不封顶。
我掏了五百块,付给她。
可出乎意料的是,她坚决不收,而是说:「跟你聊天很开心,也学到不少东西。 我做这行虽然是为了赚钱,可也不是什么钱都赚,咱们年纪差不多,就当交个朋友吧!」
我自然不同意,硬塞给她:「一码归一码。 」
「你偏要给钱的话,就是把我当成靠着出卖肉体赚钱的女生了?」她看向角落里,我的那个朋友在临别前,依旧是左拥右抱。
我一时骑虎难下,不知该如何是好,手里握着钱,怔怔的停在半空。
她不给我思考的时间,边往外走边说:「等下次有机会,你请我吃饭。 」
「那你明天有空吗?」
「明天有事。 不急,有机会再说吧。 」
我只好收回钱,连联系方式都没留。
这段小插曲,我并未放在心上,很快就忘记了。
事后回想。 第一次相遇,她应该也只是把我当成潜在猎物之一,试探多于行动,如果就此断了联系,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故事。
十几天后,公司又有应酬,我恰好又来到这家酒吧。 陪酒女鱼贯而入,我一眼就在人群中注意到那一袭白裙,就又点了她陪酒。
有了上一次的铺垫,这次聊起天来,少了许多生疏。
临走前,我把两次陪酒的小费一并给她,但她依旧拒绝,给出的道理几乎一样:「我把你当朋友,希望你别拿我当出卖身体的女孩。 」
我心里过意不去,便约她第二天中午,一起吃午饭。
她没再拒绝。
2
男人嘛,第一次请女孩子吃饭,自然要吃点好的,上档次,不丢面。
我选了一家西餐厅,人均八百,可到了饭店门口,她死活不肯进,说随便吃点就行,这家店光看着就太奢侈了。
在她的坚持下,我们找了个街边大排档,点了两碗素面、两碟小菜、一壶茶水。
钱没花到位,环境自然差劲。
整顿饭,我俩都需要各腾出一只手,专门用来轰苍蝇。
可即便如此,我们依旧吃的很开心,主要是聊的投缘。
吃过午饭,时间尚早,我们又一起看了场电影。
买票的时候,还没等我取出钱包,她就抢着付了钱。
我脸色有些不好看,觉得丢了面子,便说:「看个电影,哪有让女生付钱的道理!」
她笑着说:「谁付都一样,下次你请客。 」
我有些不开心,身为男人的虚荣心,受到挑战。
她似乎察觉到了我的变化,笑着宽慰道:「午饭是你请的,我请你看电影,这叫君子之交淡如水。 」
距离电影开场,还有一个多小时。
她提议先去楼下商场逛逛。
逛商场?
我立即警觉起来。
我明白了,她之前所打造的独立自强、善解人意的人设,不过是故意抛出诱饵。 她先是不收我小费,再是去吃苍蝇馆,最后是抢着买电影票,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带我去商场!
都是些女生惯用伎俩,小事上乖巧懂事,取得男生欢心,让男生自觉愧疚,最后敲一笔大的,羊毛薅的更狠。
看来,真正的大头消费,是在商场货架上!
要知道,这家商场可是大牌云集,随便一个包、一件衣服,都要大几千块。
可事实证明,我看走了眼。
在逛街的时候,她非但不去名牌店,反而尽是看一些廉价的衣物。 而且,她只是单纯的看,并不试穿,更是没有要买的意思。
我这才注意到,她的穿着虽然干净利落,但衣服却已然陈旧的有些褪色,领口和袖口略显松弛。
这身打扮,让我想起读书时期,那些穿着浆洗变色校服的女生,阳光灿烂,最是思无邪。
逛着逛着,我们来到负一楼,这层卖的都是些小商品。
路过一家杂货铺,货架上摆着各式帽子,她伸手取下一顶,是一个毛茸茸的虎头帽,黄白相间,很是可爱。
她试戴了一下,对着镜子,眼神中满是雀跃:「好看吗?」
「挺好的。 」
「那你买来送我吧,看出来了,不让你花点钱,你心里不太过意得去,一直吊着脸。 」
我看了眼标价,四十五块。
付了钱,我暗怪自己思想狭隘,看人总是往坏了想,心里更过意不去了,便说:「再上楼转转呗。 楼上衣服挺好看的,我买一件送给你,或者送你个包。 」
她摇头,转身就往影院走,有些生气地催促道:「电影快开始了,看完电影,我还要去上班呢。 」
我没多说什么,默默跟了上去。
电影结束后,我提议送她去酒吧上班。
「谁说我要去酒吧了,我今晚有夜班,但不是去酒吧,而是我的本职工作。 在酒吧陪酒只是兼职,我一周去三天,你来两次都碰到我,算是巧合了。 」
「行,只要你不出地球,送你去哪都行。 」
她犹豫了一下,点头答应。
万万没想到的是,她工作的地方,是一家书店。
那家书店名为「慎独斋」,坐落在繁华街市的一角,并不引人注意。 书店内装修简单,纯白配色,恰如初见她的那一抹白裙。
自打我认识她,就没见她穿过其它颜色的衣服,只有白色。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很难想象,一个在酒吧做陪酒女的女孩,本职工作竟是在书店卖书。
远离尘世嘈杂的书店,对比满是喧嚣与浮躁的酒吧。
让我惊奇的是,她是如何在两者之间,切换自如的?
反差感,最能激发好奇心。
男人,好奇心尤其强烈。
把她送到书店后,我便离开了,那一晚,我整夜都在想她,好奇她到底是怎样的女孩,在她身上又藏着怎样的秘密?
如今回溯,我的种种反应,应该都在她的计算之中。
3
那段时间,我一有空就往书店跑,名为买书,实际上就是想见她一面。 为此,我家里堆了一大摞书,积满了灰。
接触多了,我对王天娇了解更深。
有客人时,她就耐心等待客人选书,偶尔会推荐、解释书中内容。 但凡得闲,她便安静的躲在角落里看书,闲适静谧。
等她下了班,我们偶尔会一起吃晚饭,在她的坚持下,每次都各付各的账,去的也都是小馆子。
我渐渐发现,她身上有许多发光点,是我尚未探知的。
有一次,我看见她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全神贯注。
一瞥之下,她的字很好看,不是那种后天练出来的匠气,而是充盈着与生俱来的秀气与灵动。
我问她写的是什么,她赶紧把本子藏起来,脸色微红,轻声说她在写一本小说,那是她从小就有的梦想,至于写的什么内容,她绝口不提,也不准我看。
她读书和写作时,安静的像是一只小猫。 偶尔歪头沉思,会轻咬笔尾,蹙着眉头,能让我想起古诗中那些美好的诗句。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
想来,陪酒工作,归根结底是为了钱。
二十五岁,是青年通往中年的渡口,尤其对于我这种自小无权无势,穷怕了的农村孩子。
二十五岁前,靠着一句「莫欺少年穷」聊以自慰;二十五岁后,更知钱难赚、屎难吃。 职场上,见多了那些奴性渐重,卑躬屈膝的人,就害怕自己在三十岁后,为生活裹挟,失去跟老板摔桌子的底气。 为此,我发奋赚钱,想要早些财富自由,不会为了金钱失去本心。
回想我在读大学的时候,也曾在酒吧打工,赚那该死的钱!
对此,我有什么资格,对她的选择指手画脚呢?
可越是深究,我对她越是好奇,想了解她内心深处,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我知道,她是个极度要强的女孩,必然不会接受我的直接帮助。
所以自那以后,但凡有应酬,我就把客人往她那里带。 她依旧不收我的小费,可包厢费记在她的名下,每次会有五百块额外收入。 此外,我会刻意多点些酒水,让她多赚些提成。
一起偶然事件,让我对她的好感达到了顶点。
那是一个周六傍晚,我忙完了手头事,去书店找她。
那时候街上行人寥寥,书店也没生意。 离着老远,就见王天娇坐在门口石阶上,在跟一个拾荒老人聊天,两人一起吃着盒饭,有说有笑。
开始的时候,我以为那人是她的父亲,便躲在一旁,没敢上前。
可她很快就发现了我,朝我挥手:「吃饭了吗?」
「没……吃过了。 」
「没关系,要是没吃的话,我可以多叫一份。 」
见到我,拾荒老人赶紧站起来,有些难为情:「你们聊,我就先过去了。 」
见他作势要走,我赶紧说:「我就是路过,叔叔,你们继续。 」
拾荒老人还是连连点头离开了,他的一条腿有伤,走起路来一瘸一拐。
等老人走远,我问:「他是?」
「挺可怜的,去年家里着了大火,老伴被烧死了,他也受了伤,之前经常来我们店收垃圾,就认识了,偶尔会跟我一起吃晚饭。 」
那一刻,我觉得眼前之人,上辈子一定是个天使!
可天使应该高高在上,怎么可以去做陪酒女?
顿时我头脑一热,脱口而出:「陪酒的工作你就非做不可,赚那群好色之徒的钱?」
我当时的语气有些急,带着严厉的质问。
她先是一愣,随即反问道:「去那里上班,真的很丢人吗?」
我一时无言以对,憋了半天,口气先软了下来:「就是觉得不太适合你。 」
「我觉得挺适合的,不偷不抢,不出卖身体,最多就是出卖了胃,还是我自己的。 」她低下头,委屈的摆弄着手指,「要是有我这样的朋友,让你觉得丢了面子,那我以后可以装作不认识你。 」
「你这叫什么话!」
「我说的是事实。 」
「你很缺钱吗?赚钱到底干嘛用呢?」
「你不懂我的生活,也没经历过我遇到的事,所以不会真的理解我。 我确实缺钱,但我赚钱的时候心安理得。 至于我赚钱干嘛用,不关你的事。 」
她转头进了书店。
我意识到,自己确实是鲁莽了,兴许她真有难言之隐,不愿与外人分享。
我赶紧跟了上去,向她道歉,祈求她的原谅。
她没有多说什么。
很快,我们就和好如初,可我却是更迫不及待,想知道她身上,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男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对于秘密充满好奇,说好听的叫做探索欲,说难听的叫偷窥欲。
不管怎么说,充满神秘感的女孩,最能吸引我这种人。
蛛网一旦织成,猎物越是挣扎,便越难脱身。
4
即使日渐相熟,我也没能鼓起勇气,对她表白。
我就是这种性格,喜欢水到渠成,害怕被拒绝。
对于王天娇,我始终有种奇怪的感觉,我们之间,仿佛隔着一层薄纱,影影绰绰,看似一捅就破,却始终找不到着力点。
见不到她的时候,我会想念,可见到之后,又隐隐觉得不是同一世界的人,有着强烈的疏离感。
可越是朦胧,越让人难以自拔。
十几天后,我妈的一个电话,更是令我心生波澜。
我妈打来电话,问我是不是给她寄了膏药,还告诉我疗效很好,让我再给她买些。
我妈一直有背痛的毛病,多年顽疾难以治愈。
可我不记得最近有寄送过膏药。 迷糊之际,我突然记起,前段时间在跟王天娇闲聊时,曾提起过我妈,也说过这件事。
我妈还说,前几天还收到了几箱水果,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她分了些给左邻右舍,邻居都夸我孝顺,知道顾家。
我支支吾吾挂了电话。
难道真是王天娇?
那时候已是晚上,算一下日子,她今晚要去酒吧上班。 我换好衣服,开车去找她,想当面道个谢,再带她吃顿夜宵。
到了酒吧楼下,我怕她在忙,就先打电话过去确认。
可接电话的却另有其人。
电话那头是一个女孩,她声音急切:「你快过来一趟吧,天娇跟客人吵起来了。 」
我来不及多想,冲进酒吧。
来到换衣间,我推门就进:「王天娇在哪?」
一个女孩跑过来,拿着王天娇的手机,反问:「你是王天娇的男朋友?」
我不知该怎么回答,她看出我的窘境,又问:「电话是你打的?」
我点头,她仍是半信半疑,我便又重新拨通了号码。
电话那头显示了我的来电,而我看到注的一瞬,顿时一喜,上面给我的注竟是:亲爱的小杨。
确认过我的身份,那女孩便带我来到一间包厢,里面挤满了人,只见酒吧经理正在给一个大肚子的中年秃顶男道歉。
王天娇则是站在一旁,一言不发的低着头。
秃顶男极为嚣张,不依不饶地嚷道:「老子在你们这消费了十几个 W,怎么今天看上个娘们,想带走,她还不愿意。 既当婊子,又想立牌坊。 老子又不是不给钱,一晚一万块,不少了吧?」
经理连忙打圆场:「这姑娘刚来,不懂规矩,我给您重新安排个好的。 」
「我就看上这个了,不准换。 」
经理还要解释,我几步来到男人面前,挑衅道:「兄弟,我也看上你老婆了,两万块,能陪我一晚不?」
秃顶男对我怒目而视,晃晃悠悠靠近,「你谁啊?多管闲事。 」
「我是她男朋友,怎么,有几个臭钱了不起啊。 」
「男朋友?」秃顶男嘿嘿坏笑起来,「兄弟,真有你的,戴了绿帽子还这么嚣张。 一个大老爷们,让女朋友出来干这个,还算个男人嘛。 」
我怒气上涌,就要动手之际,王天娇冲上来拉住我:「算了。 」
她又转头看向经理:「我不干了。 」
说完之后,她拉着我一路走出酒吧,没再回头。
出门后,我们找了个路边烧烤摊坐下,从始至终,她都表现的很平静,平静的让我既心疼,又担心。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好说:「对不起,是我一时冲动,害你丢了工作。 」
「不怪你,还要谢谢你。 」
「真想揍那混蛋一顿,有娘生没娘教的玩意。 」
「你这个时间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就是想问问,是不是你给我妈买的膏药和水果?」
「早前听人说过这种膏药效果很好,就试着寄了一些,水果是我托人买的,不值钱。 对了,膏药效果怎么样?」
「挺好的,谢啦。 」
她笑着没说话。
当天晚上,我们喝了很多酒,那是我第一次见她喝醉。 我不知道她家在哪,便就近开了间酒店,把她抱上床,盖好被子。
奇怪的是,那晚我竟是没起半点歪心思,静静看着她入睡,光是看着就莫名开心。
我趴在一旁,迷迷糊糊睡着了,夜里被她的梦话吵醒。
她说着含糊不清的梦话:「医生,求你……求你别放弃他……我会赚钱……」
她究竟遇到什么难事?
第二天早上,我鼓起勇气问她梦话的事,但她却矢口否认,什么都不肯说。
沉默了一会,她突然问:「你有多久没回家了?」
「半年多了吧。 」
「不想家吗?」
「有点想。 」
「要不然,带我去你老家看看吧。 」
我顿时一阵欣喜,忍住没笑出声。
一个女孩主动提出要去我老家,说明在她心里,我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又向前迈了一大步。
我立刻答应:「明天就行,我这边没问题。 」
她突然又显得有些拘谨:「再等两天,我要好好准一下。 第一次见你爸妈,他们会不会不喜欢我?」
「当然不会,你这么好的姑娘,谁会不喜欢。 」
「那我更要好好表现了。 」
好好表现!
她居然说要好好表现!
这一刻,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了实质性的飞跃。
5
三天后,我们正式出发,返回我的老家。
让我震惊的是,她这三天准了巨多的礼物,后箱根本塞不下,就连后排座椅都堆的满满当当。
这些礼物,不全是给我爸妈的,连七大姑八大姨也都没落下。
这几天,她挨个跟我打听了这些亲戚的情况,多大年纪,做什么工作,喜欢什么,她都做了详细笔记,然后据此挑选合适的礼品。
到家后,我爸妈脸上都乐开了花。
我妈更是从早忙到晚,变着花样给她做好吃的,让我觉得自己这个当儿子的受到了冷落。
而她的表现,简直就是完美儿媳的典范,帮忙洗菜摘菜,饭后还会洗碗拖地。
只要是见过她的亲戚,没一个不称赞的,都在背后议论,别看老杨家那崽子小时候不靠谱,可命是真好,找了个好媳妇。
巧合的是,那几天赶上亲戚家孩子结婚,娶的老婆又丑又胖,好吃懒做。 有了对比,王天娇在我父母心中印象,更是近乎完美。
我妈暗地里掐着我的后腰:「这好姑娘你要是辜负了,我跟你没完。 」
甚至我还亲耳听到,有人背后嚼舌根,「这女孩嫁给杨小子,白瞎了!」
我听了之后,却是暗中偷着乐。
恍惚间,我竟真的把她当成了妻子,可那时,我们甚至没挑明男女朋友关系。
关于男人的成熟,有很多种说法。
可我坚信,直到一个男人想要结婚,并愿意为之负责的那一刻,才能算真正成熟了。
临回去前的一天晚上,我妈有意无意的试探着问她:「孩子,你们家那头,彩礼一般要多少钱?」
她红着脸,低下头:「我只看人,人好就行。 」
我妈笑着连连说好,我爸仰头灌了一口酒,皱纹都笑开了。
临别前,我妈给她包了个大红包,里面有一万块钱。 她坚持不收,可在我们上车前,我妈仍是把红包扔到了车上。
路上,我也劝她收下,说那是老人家的一片心意。
可她随即生气,冷着脸反问:「你是不是觉得我图你的钱?不是的话,就别逼着我收下,我也有自己的原则。 」
这些天,我早就吃透了她的脾气秉性,知道她的原则都碰不得,赶忙嬉皮笑脸地说:「不收就不收,那我可私吞了。 」
她伸出手指,笑着在我额头上轻点了一下。
6
我准向王天娇表白了。
从老家返回的当天,我提早让朋友准好,精心布置了一个电影院包厢,用很俗套的方式表了个白,求她做我的女朋友。
在一群朋友的见证下,她哭着同意,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
可有了名分之后,我们的生活却并未因此改变。 她依旧不跟我分享她的故事,也从不让我去她家。
相聚时间,不增反减,而且她对我比之前要冷淡了些。
而她接下来做的事,则是彻底激怒了我。
她居然又找了一份陪酒的工作。
我也曾劝她,不如来我公司上班,现在网购生意兴隆,前景大好,过一年我分给她股份。
不出所料,她果断拒绝。
理由是她没有做生意的天赋,害怕拖累我,再者说,无功不受禄。 即使成了男女朋友,毕竟不是夫妻,还没走到那一步。
我知道但凡她拒绝的事,我都勉强不了,只好不再提。
那段时间,我不再去她工作的酒吧,因为一想到她陪着别的男人喝酒,被人用色眯眯的眼神盯着看,就压不住心头怒火。
为了麻痹自己,我从早工作到晚,生意上的事都亲力亲为,连周末也不休息。
但不久之后,我发现她的行迹越发可疑,经常会不接电话。
这种感觉,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初恋,二十岁那年,那个女生就经常无故消失,实际上却是去见别的男人。
一朝被蛇咬,十年惧草绳。
每当我联系不到她,便什么心情都没有,满脑子都是她在干嘛?
她是否隐瞒了什么?
仔细一想,我对她过往的了解其实很少,甚至连她住哪都不知道。 若是她有一天突然消失,都不知该到哪去找。
那些天,我甚至觉得自己严重缺乏安全感,不知道如何是好。
一天上午,我没有提前跟她打招呼,直接去到书店。
远远的,就见她坐在收银台前,歪着脖子,认真地在笔记本上写着东西。
我缓缓靠近:「又在写小说?」
她吓了一跳,慌忙收起本子:「你怎么来了?」
「想你了,过来看看。 」
她表现得很开心,给我接了一杯水,开玩笑说:「书店规定,工作时间,禁止谈恋爱。 」
「那我认罚,缴纳罚款,罚的钱用来请你吃午饭。 」
她笑着说:「那就火锅。 」
我问:「你写的是什么类型小说?就不能让我提前瞻仰大作,一睹为快?」
「不行,要等全部完成,才给你看。 」
之后,我们聊了许多关于小说的话题,没想到,她对于很多名著都有很深见解,看过的书远胜于我。
聊着聊着,有那么一瞬间,她有些忘我的自言自语:「这辈子,要是能出版一本小说,几十几百年后还有人看,就算是死也值了。 」
「别瞎说,以后少说死不死的。 」
她回过神,没多说什么。
中午的时候,我们去吃火锅,为了防止衣服上沾染味道,她脱下了外套。
我注意到,她里面穿着件白色卫衣,带细细的绒毛。 而下一瞬,我举着筷子的手定格在半空,死死地盯在她身上。
「怎么了?」她好奇问。
在她的衣服上,粘了许多细碎的短发。
男人的头发!
「你昨晚去哪里了?」
「去酒吧上班了啊,怎么了?」
我一时怒气攻心,脱口而出:「然后呢,跟男人出去鬼混了吧?」
「你胡说什么呢?」
「你自己看。 」
她低头看了眼衣服,也发觉到了什么。 可她并没有辩解,就只是低着头,眼泪噗噗往下落,似是受了天大的委屈。
人一旦受过骗,就会畏惧,我不依不饶地追问:「这是谁的头发?敢做不敢承认。 」
她只是哭。
她一哭,我又不知如何是好,语气先软了下来:「你别一直哭,倒是说话啊。 」
「说什么?」
「说事实。 」
「你是怀疑我?你一直都嫌弃我的工作,认为我是个脏女人,是不是?你从来都没信任过我。 」
「没有,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是你有意隐瞒。 那你倒是说,你身上的头发,到底是谁的?」
「我哥哥的。 」
「你还有哥哥?」
过了好半晌,她止住眼泪,红着眼圈看向我:「你不是一直想去我家吗,我现在就带你去。 」
7
相识三个多月,这还是我第一次去她家。
小区位于城市边缘,老且旧,她家住在顶楼六楼,没电梯。 房子是租的,几乎没有任何电器,桌椅板凳看着比我年纪还大。
前几天下雨,屋内泛黄的墙皮已有脱落,角落里摆着几个塑料盆,用来乘接屋顶漏下的雨水。
推开卧室的门,我见到了她口中的「哥哥」。
第一眼,就带给我巨大冲击。
男人平躺在床上,只漏出脖子以上的部分。 他很瘦,腮和眼眶都向内凹陷,脸色是病态的惨白,如同丧尸一般。
重要的是,他留着整齐的平头,在床头柜上还摆着一个剃头刀,床边散落着细碎的头发。
一切都水落石出。
头发是她哥哥的!
我全都明白了,她之所以愿意去当陪酒女,就是为了给床上这个男人治病。
我再次陷入自责,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冤枉她了。
身为男朋友,不替她分忧,只会一次次的怀疑和伤害她,我还算个男人嘛?
她这么个柔弱女子,除了要悉心照顾卧床病人,还要出卖本性赚钱,她的内心需要承担多少的辛酸和苦楚!
想到这些,我的心就揪在一起,阵阵绞痛。
再坚强的女人,终归也是女人!
我想要道歉,可又不知该说什么,只觉得一切言语都过于无力。
我克制着情绪,问道:「他得了什么病?」
她声音很平静:「肺病。 」
「要怎么治疗?」
「只能靠药盯着,可最终还是得做移植手术。 医生说,找不到配型的话,最多只能活半年。 」
我们说话时,声音尽量压低,为的是不吵到床上男人。
男人似在熟睡,始终不曾睁眼。
王天娇轻轻关上房门,把我带到客厅,解释道:「他最近状态越来越差,多半时间都在昏迷,一天也就清醒一两次。 」
「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说不上我还能帮忙。 」
「之前不告诉你,是我不想因为自己的事,影响到你的生活,更不想因为这件事得到你的怜悯。 今天带你见我哥,不是为了解除误会。 而是我觉得,如果咱俩真想长远的走下去,就不该对你有所隐瞒。 」
她强挤出笑脸:「之前是我的错,我不想把自己的压力,带给你。 我不敢爱上你,怕我的情况,给你的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可我控制不了自己,我不小心爱上了你。 你要是嫌弃我的家境,我不怪你。 」
「别胡说,我永远不会嫌弃你,更不会抛下你。 」
她低下头,沉默不语。
「对不起。 」我仍是说出沉沉的三个字,轻轻抱住她,拍打她的后背。
她也拥入我的怀里,轻声呜咽,哭声悲戚。
等她止住眼泪,我们对面而坐,我问:「你家里没别人了?」
「可能都死了吧!不过死没死,又有什么关系呢!」她语气中不带一丝波澜,「打我记事起,就跟哥哥相依为命,从那时起我就只剩这么一个亲人。 」
「能跟我讲讲你小时候的故事吗?」
「可以,但我现在不愿回忆,以后有机会再讲给你听。 」
「那你前段时间跟我回老家,谁来照顾他?」
「他那几天在医院,有医生照顾,我才抽出几天时间。 」
那一日,我对王天娇除了喜欢,更是生出敬佩之情。 我又暗怪,老天对于这样一个善良坚强的女孩,是不是过于残忍了。
自那之后,我对她更加关怀至,想要用我的爱治愈她不幸的童年。 纵使天地无光,我也要照亮她封闭的内心。
那天离开她家后,我本想再去探望他哥。
可她却果断拒绝。
她给出的理由是:「照顾我哥是我一个人的责任,就像在我小时候,他曾无微不至的关心我一样。 而你没有受过他任何恩惠,这不该成为你身上的负担,让你耗费心力。 所以,请你尊重我的选择,这样才让我觉得,我们是平等相爱的两个人。 」
她坚持的东西,我改变不了。 我尊重她,所以便不去她家。
可我不知道,此时的蛛网已严丝合缝,只待我自己跳入。
8
数日后的一天晚上,我约她出来吃晚饭。
中途,她去了洗手间,手机就放在桌子上。
手机铃声响起,我本不该接,可看到屏幕上的来电显示,写着:主治罗医生。
我怕有重要的事耽误了,便替她接了起来。
「是王磊的家属吗?」
王磊,是他哥哥的名字。
我回答:「是的,您请说。 」
「好消息,配型找到了,你们赶快凑钱吧,凑够了钱立刻就能做手术。 」
「谢谢,谢谢,总共多少钱?」
「二十五万。 」
「好,明天下午之前,我们把钱给您打过去。 」
这边刚挂断电话,王天娇恰好返回,问我:「谁来电话?」
我实话实说,把刚刚医生的话复述了一遍。
她当时的面部表情,我至今记忆犹新。 她整个人像是垮掉了一般,然后就是平静,死一般的平静。
叫人心疼。
根本无需考虑,我决定帮她。
当晚,我联系了几个合伙人,把属于我的一半股份出售,我从大股东变成了小股东。 几个合伙人,一共给我凑了二十万,加上我手头剩下的八万,总共二十八万。
那时候生意刚走上正轨,我卖股票吃亏不少。
第二天一早,我们签了合同,当天中午钱就到账了。
我直接来到王天娇家,开门后,我看见她眼圈红肿,显然已经哭了很久。
她刻意低下头,沉声说:「今天家里有事,你有什么事,改天再说吧。 」
我轻轻拉起她的手,语气柔和:「卡里有二十八万,看病要紧,钱没了还能赚,人要是没了,可就真没了。 」
她转身就要关门,可我硬往里挤,「你听我说,这钱是借你的,你先用来解燃眉之急。 」
「借!」她犹豫了一下,似乎在做艰难的思想斗争,最后一咬牙,「那我给你打欠条,这钱我一定还。 」
我没拦着她,她当即拿出纸笔,给我打了一张欠条。
我收下后,来到卫生间,把欠条揉成一团,扔进马桶冲走了。
当天晚上,她亲手下厨给我做了一顿饭。 饭好之后,她先去到卧室,喂他哥哥吃了饭,才跟我一起吃了晚饭。
晚饭过后,天色已经晚了,她去到卫生间,我听到水龙头出水的声音。
没过一会,她披了件浴袍出来,一把抱住了我。
我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可还是坚定地推开她。
「我哥睡了,他听不到。 」
我仍是拒绝:「别这样,如果你是因为钱的事想谢我,就太拿我当外人了。 我想要你,但不是今天,我希望你是因为爱我才跟我在一起,而不是报恩。 」
她顿时羞红了脸。
我轻轻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你早点休息,明天还要送咱哥去医院,我陪你一起。 」
第二天一早,我早早起床给她打电话,问她什么时候出发。
她发来一张照片,说是昨晚收到临时通知,手术要去到其他城市。
照片上,他哥哥躺在病床上,身上插满各式导管。
9
手术当天,她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手术成功,勿念。
我回复:好人有好报,好日子在后面。
我打心眼里替她高兴。
之后的几天,我每天都发短信给她,询问恢复情况。
上午发的短信,她往往要到晚上才回复。
她给出的理由是,手术后护理工作很重要,医院病床紧张,护士人手不足,什么事都要她亲力亲为。
我劝她找个护工,钱不够的话,我来想办法。
她没有回复。
我突然想到,她家住六楼,手术后想晒个太阳都困难,就自作主张,帮她租了个一楼带花园的房子,想给她个惊喜。
甚至我已经计划好,等她哥哥的病情稳定后,就向她求婚。
可我仍有些顾虑,要是我父母知道她有个病号哥哥,会不会反对这门婚事。 为了这事,我那段时间经常给家里打电话,夸赞王天娇有多贤惠,多适合娶回家做老婆。
人一旦陷入恋情,反应就会迟钝。
实际上,她那时的表现,已经有很多不合理之处。
可我竟是丝毫没有怀疑,把一切不合理,都解释成了她的要强,她的自尊心,以及她在为我着想。
若非警察找上门,我还被蒙在鼓里。
实际上,在警察找上门的前一天,王天娇就没回复我的短信,我只当她是忙忘了。
警车直接开到了公司楼下,两名警察神情严肃,说有案件需要我配合。
搞得公司的人,都用异样眼神目送我离开。
一路上,警察只字不提,不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下车后,恰好有两名警察在门口抽烟,其中一人吐出一口烟圈,赞叹道:「干了这么多年警察,今天算是长见识了,这么能蛊惑人心的骗子,还是头一回遇到,真是行行出状元。 」
10
进了局里,来见我的竟是刑侦队的大队长,姓龙。
他开门见山道:「杨凡,是吧?根据警方目前掌握的证据,你卷入一起连环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是你的女朋友,王娇娇。 」
「王娇娇?」
「对了,她应该是隐瞒了真实姓名。 她原名就叫王娇娇,她对你说的名字是什么?」
「王天娇。 」我一时反应不过来,「你们是不是搞错了?」
「你可能短时间还接受不了,但就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她涉嫌诈骗已超过五起,涉案金额超过两百万,且证据确凿。 」
这个消息对我来说,宛如晴天霹雳。
如果不是警察这么说,换做其他人,我一定骂他有病。
而我的第一反应,并非是我的钱拿不拿的回来,而是如果她真是诈骗犯的话,会受到怎样严厉的惩罚?
纵使她骗了我,我也宁愿相信她有苦衷。 况且,即使她有错,真的是个大骗子,我也不忍心亲手把她送进监狱。
担心大于震惊。
对于我的反应,龙队似乎并不意外,体贴的给我时间消化,然后才缓缓说:「希望你能如实反映情况,协助警方尽早破案。 」
那时候,我的潜意识反应仍是保护她,赶紧说:「那钱是我自愿借她的,我没被骗,所以调查我也没用。 」
他抽出两根烟,递给我一根。
我本不会吸烟,可还是接了过来,一口吸下去,地转天旋。 长远来看,那一日对我最大的影响,就是学会了吸烟,并且这个习惯伴随多年。
人就是这样,生命中看似寻常的一段小插曲,往往会造成巨大影响,且不可逆。
他严厉道:「你想清楚,你这是在帮她还是害她,你还想更多像你一样无辜的人,因她受骗吗?」
我很快就冷静下来,联想到王天娇的反常表现,确实值得怀疑。
于是,我原原本本的把如何认识,相熟,又是如何成为情侣,整个经历都告诉了警方。
临了,我问:「您刚才说,她还骗过别人?」
「是的,跟你同一时期被骗的,还有两个人。 仅仅是从你们三人身上,她就骗了八十几万。 」
「同一时间?」我不解。
「对,就是最近三个月的事。 」龙队抽了口烟,「这也是她一贯的风格,同一时间选择几名被害人,作案后,立刻藏匿起来,等待下一次作案。 」
「之前还有多少人被骗?」
「具体人数不确定,还有些人没有报案。 」
「还有受骗后,没报案的?」
龙队用耐人寻味的语气反问:「如果不是我们找到你,你会报案吗?」
说实话,我并不确定就算发现被骗,会不会报案。
龙队苦笑道:「的确,以往的受害人,也没一个是主动报的案。 其他两名受害者,跟你一样的反应,明知被骗,还在为她开脱,说是自愿借钱,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被洗脑的。 这才是王娇娇厉害的地方!天底下竟真有受害者帮骗子隐瞒的怪事,干警察这么多年,也算长见识了。 」
「既然没人报案,你们又是怎么查到的?」
「说来惭愧,警方之所以能查出线索,还是因为偶然。 跟你一起被骗的一名受害者,有些人脉。 王娇娇对他说带着哥哥去外省做手术,他知道后,担心王娇娇一个人搞不定,就想找到她,帮她一起照顾她哥哥。 于是,他私下通过医院关系,根据王娇娇给他的一张病房照,寻找她们去哪做手术的。 可问题恰恰出在照片上。 」
「照片?」我赶忙掏出手机,翻出那张照片。
「没错,就这张。 受害者托了医院的朋友,可医生却说,那些设根本就不是用来做移植手术的,骗局就这样暴露了。 事发之后,他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他老婆发现异常,偷着联系的警方。 」
我震惊不已。
「然后呢?」
龙队继续说:「警方发觉这事有古怪,开始调查这个自称王天娇的女人,发现她竟是之前连环诈骗案的嫌疑人。 最近两年,警察圈子都知道,有两个人以姐弟自称。 女人用几个月时间,跟受害者建立情感关系,然后又以给哥哥看病的名义,同时骗取几名受害者的钱财。 他们每做一次案,就会换一座城市。 」
「之前被骗的,真的没人报案?」我再次试图确认。
「那倒也不是。 可都不是受害者本人,而是他们的家属报的案。 」龙队回答,「其中一名受害者的妻子报案后,受害者大为恼火,还当着警察的面,打了妻子一耳光。 」
「还有这事?」
「之后警方调查取证,都遇到了困难,那些人都跟你一样,表示是自愿借钱给她,不算诈骗。 甚至他们明知被骗,也念着王娇娇的好,说她过去生活过得太不容易,他们都不怪她。 这在我从警三十年的履历中,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也是为什么我说她是奇女子。 」
「那这个王天娇……不对,是王娇娇,到底什么来历?」
「我们查到的资料也不多,只知道她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八岁的时候,突然消失。 跟她一起消失的,还有个叫罗磊的小男孩,自那以后,两人就不知去向。 」
「她哥哥,叫罗磊?」
「她告诉你叫什么?」
「王磊。 又是假名字?」
「都不一个姓,怎么会是亲哥哥!」
这句话,让我吃瘪。
「怎么抓住的?他不是有病吗?」
「装的。 能做下这么多起大案,怎么可能是卧床不起的病人,都是假的!不过他之所以骨瘦如柴,是因为吸毒。 就在今天上午,有群众匿名举报,缉毒警抓住了正在交易毒品的罗磊。 可审讯了一天,他只承认吸毒,对于王娇娇的事,无论怎么问,他都只字不提。 」
「那你们找我来,有什么目的?我说过了,我是自愿借钱,根本不存在欺诈。 」
「杨先生,我身为一个过来人,能理解你想保护她的心情。 可让她早日归案,对社会和对她未来的生活,都有好处。 」
我思考了很久,问:「你们想让我怎么做?」
「既然罗磊还在,说明王娇娇根本就没离开,而是躲了起来。 你能不能联系到她?」
「你们是想让我给她打电话?」
龙队摇头:「没用的,罗磊刚一被抓,她的手机就关机了,应该是察觉到了异常。 」
「那我就没办法了,我也联系不到她。 」说这些话时,我心里竟是有些庆幸。
「如果她要是联系你的话……」
还没等龙队说完,我的手机突然响了,是个陌生号码。
我有种预感,来电之人就是她。
11
我看向龙队,没有接电话。
龙队皱眉,然后迅速说:「如果是王娇娇的话,稳住她。 」
我深吸一口气后,接起了电话。 那头沉默,但我确定就是她。
我问:「喂,你还好吗?」
她声音很平静,听不出此时的状态:「挺好的,你呢?」
「也挺好的,娇娇,我就是有些想你。 」我回答,「对了,我妈昨天打电话,说我家后院的杏熟了,再不吃就坏掉了,她要给咱们寄一些。 」
实际上,我是在暗示她,我已经被警方控制了。
因为,我从不会叫她「娇娇」,而「杏熟了」则是暗指她的姓名暴露了。
再者,我家后院根本没有杏树,而她也知道这事。
凭借她的敏锐,一定听得出异常。
可她却没做反应,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我都知道了。 」
我支吾道:「你确定?」
「今晚我会来见你。 」
我没有立刻答应,而是选择沉默。
「再相信我一次,过了今晚,一切都会结束的。 」
「好。 」我知道,她是在清楚自己的处境后,仍做出了这样的选择。
「这个卡号不用了,你保持手机开机,我到时候再联系你。 」她很快就挂了电话。
警队商量后,决定以我为诱饵,对王娇娇进行抓捕。
当晚,我果然收到另一个陌生电话发来的短信,只有一句话:五点二十,穿粉色衣服去丰北路口。
当我穿着一身粉色西服,来到丰北路时,正赶上下班高峰,街上行人摩肩接踵。 十分钟后,一辆出租车停在我身边,司机问我:「是杨先生?」
我毫不犹豫,跳上了车。
司机开车很猛,带着我一路狂奔,透过倒车镜,能看到有几辆车跟的很紧。 而就在出租车转过一条街角时,一个急刹车,司机迅速对我说:「那姑娘给我一笔钱,就让我送你到这,去顶楼,别的事我啥也不知道。 」
等我下车后,他一溜烟开远了。
我急忙跑到顶楼,我知道,她既然敢来就没想逃,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要跟我交代。
她果然在楼顶,瘦了些,也憔悴些。
是她先开口:「警察说的应该都是真的。 我是个骗子,骗了你的钱。 他们应该十分钟内就会赶到,咱们长话短说。 」
她的坦诚,让我不知该如何回应。
她继续说:「时间不多了,我不会逃走。 我想让你知道我的故事,在这之前,我想告诉你,我这辈子都在欺骗中度过,我骗过很多人,甚至跟你在一起这段时间,也充斥着谎言。 但我发誓,我从此刻开始,跟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
「你说。 」
「你知道我是在哪长大的吗?」
「孤儿院?」
她笑了笑:「看来警察办事的效率,真不太行。 」
「不是吗?」
「那是我八岁以前的事了,记得不清晰了。 话说回来,小孩子能有什么大事?无非就是被一群孩子欺负,受了些苦。 所以在八岁那年,我选择了逃走,而跟我一起走的,就是罗磊,也就是你见过的我哥哥。 我们并不是亲兄妹。 当初在孤儿院,我们只是相依为命,有人欺负我,他会第一个站出来,挡在前面,结果自然是被别的孩子打。 」
「我那时候年纪小,以为逃出来就不会挨欺负,可没想到那只是噩梦的开始。 」
我打断她:「据我所知,孤儿院管理很严格,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
「骗,我在这方面,很有天赋。 」
「好,你继续讲。 」我知道时间紧迫,没再多问。
「离开孤儿院,我们只能沿街乞讨。 可很快,就有一伙坏人盯上了我们,了解了我们的身世后,把我们抓了起来。 开始的时候,他们只是让我们装可怜,外出讨饭。 我们完成的很好,可他们越来越贪心。 那时候组织里,还有几十名孤儿。 他们便挑选出几个最聪明的,培训我们如何骗人,我也是在那时候,学会了怎么取得同情,怎么让人自愿把钱,塞进我的口袋。 」
「那时候,我是组织里赚钱最多的,可罗磊却做不好,还好有我照顾,把赚的钱分给他,他才免于惩罚。 在那个组织里,我们一干就是五年,我长到了十三岁,那时候的我,只要聊上几句天,就能判断出对面是什么样的人,有什么的企图,用什么方式才能取得对方信任。 」
「可在这期间,我也不愿意受人控制,更知道骗人不对,我曾逃跑过两次。 可每次,都被老大抓了回来,他不舍得失去我这个金元宝,便拿罗磊威胁我,每次只要我们一跑,他就会打得罗磊起不来床。 」
「我心疼他,便不敢再跑。 」
「后来,老大因为另一起案件,被抓了进去。 我本以为这次能解脱了,而且我知道,我还未成年,法律拿我们也没办法。 可这时候,组织里的二当家,却全盘接手了生意。 他不像老大那般有野心,只想赚一笔快钱,然后跑路。 于是,他把我们卖了,十几个孩子一起卖到了金三角。 」
说到这,她眼角泛起泪花。
「到了金三角,我们又成了运毒的工具!那段时间,我们的日子更惨,我甚至不愿意去回想。 更可怕的是,罗磊染上了毒瘾。 可一次偶然,我们还是逃了出来。 我本想带着罗磊,安稳过日子。 可他毒瘾却戒不掉了,没办法,我怎么能让他失望,只能继续干起了老本行,靠着最擅长的骗人,骗钱给他买毒品。 」
她像一台没有感情的机器,嘴巴开合之间,如同齿轮转动,了无生气。
接下来的事,则是我们共同复盘。
我问:「我第一次见到你,就被盯上了?」
「是的,你们在我眼里,都是能带来金钱的猎物。 」
「能给我讲讲,怎么让我一步步上钩的吗?」
她看了眼手表:「来不及了,警察应该就快到了。 」
她直直的看向我:「你觉得我说的这些,是为了什么?」
「为什么?」
「当然是为了博取你的同情。 」她凄惨一笑。
我的心跟着疼了一下,问:「为什么?」
「当然是有事求你帮忙。 」
「你既然不想逃,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
「我是不会逃的,这么多年,逃的累了。 不瞒你说,今天是我最安心的一天。 我跟罗磊之间的感情,你们永远不会懂,早已超越了亲情和爱情。 是那种普天之下,唯有我们两个,生死相依。 即使后来人对我再好,也走不进我的心了,因为那里受过伤,容不下更多的人,仅剩的空间,都给罗磊了。 」
「那你为什么选中我帮忙?而不是其他人?」
「因为你比他们更像好人。 在你们把钱给我的时候,我都曾把身体交给你们。 对我来说,这也是为了过我心里的一道坎。 一来,我可以告诉自己,你们对我好也是有所图,至少是要了我的身体。 二来,我也算是有所付出,你们并非毫无所获。 只有你,那一晚没有乘人之危,什么都没做。 」
「……」
「我也是没办法,只能赌一把,赌你愿意帮我」
「什么事?」
「我不确定你会帮我,可我还是想试一试。 」
她递给我一张银行卡:「这是三十八万。 其中二十八万是你的,另外十万,是希望你能帮我做这件事。 卡很干净,警察不会查到,也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这也是我唯一没有告诉罗磊的事。 」
「什么事,你直说。 」
「你知道我在写一本小说,写的是我的故事,我想把它流传下去。 即使有一天我死了,至少有人知道我来过。 」
「那你要我做什么?」
「以你的名义,争取发表这本书。 」
「为什么你不以自己名义?」
「因为我要成为犯人了,对这本书,多少会有不好的影响,这十万块,就用来运作这本书的出版。 」
她取出那个笔记本,交到我手上。
「好,我答应你。 可这书能不能出版,我不敢保证。 」
这时候,外面响起了警车的声音,她则痴痴的笑了起来,似得解脱。
12
她被警察带走的时候,我没抬头,不愿也不敢看。
审讯比想象容易的多,她毫无保留,甚至交代了几起警方不知道的案件。
可让警方为难的事,还是发生了。
这些受害者中,只有寥寥几人愿意出庭指认,其他人坚称只是借贷关系,不存在欺骗。
有一个斯斯文文的受骗者,总共被骗四十几万,可他一口咬定,只被骗了五万块。 在警方的逼问下,他最后甚至改口,说这些钱都是无偿赠与的,并未受骗。 甚至他还出钱找了最好的辩护律师,为她提供法律援助,只不过被王娇娇拒绝了。
在警局,得知我是最后一个见过王娇娇的受害者,斯文男抽泣着对我说:「她这辈子不容易,是个好女孩,老天爷真不公平,把她逼上这条路。 都怪我,要是早些察觉她的难处,说不上能早些帮她。 」
这样一个看似普通的女生,是怎么做到让接触过的男人,都对她生不出怨念的?
这个问题,始终困扰着我。
直到我打开那本书,才找到部分答案。
13
回到家,我打开了名为《行骗人间》的书稿。
书中以第一人称着笔,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如何走出孤儿院,如何在骗子团伙求存,又是如何逃出金三角,最终,成长为一个终极大骗子。
一个「骗」字,贯穿了她的半生。
在很小的时候,女孩就对揣度人心很有天赋,又通过不断的实战,终于让她练就一身骗人本事,能够洞察人心,尤其是男人。
而以我为原型的角色,也出现了。
在书中,她详细记录了如何与我们三个同时交往,根据性格不同,采取不同的相处方式,把自己当成鱼饵,一步步引诱我们上钩。
读到她对我内心的揣测的时候,我只觉得叹为观止。
在某些时候,她对于我内心想法的了解,竟是超过了我本人。 若不是看书,我甚至不觉得自己的情绪变化,竟是尽在她的掌控之中。
从某种程度上,她比我更懂我。
在整本书的最后,她甚至把如何骗男人,上升到了理论高度。
幸或不幸的是,她把如何一步步引诱我上钩,当成了案例教学。
书上说,想俘获男人心,要分别激发男人的三种本能:征服欲、理解欲、保护欲。
激发男人征服欲的第一步,就是要激发好奇心。 如果做不到这点,后续的一切,都无从谈起。
为了激发男人的好奇心,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女人一定要表现出鲜明的特点,区别于身边的人。 要让男人在见面时的第一眼,就被深深吸引。
让他们捉摸不透,激发好奇心。
当她第一次见我时,清纯的打扮、羞涩的表情,都是区别于其她陪酒女的特点,然后,她又故意不收我的小费,抢着买单。
为的就是,激起我的好奇心。
男女相处,女人总会犯一个错,就是主动去要。 男人往往不是不舍得花钱,而是,他们怕女人只是图钱,不图人。 你不要,他偏偏觉得欠了你的,给的更多。
王娇娇的举动,让我觉得她与众不同,捉摸不透。
好奇心,是征服欲的基础。
有了好奇心做支撑,也就成功吸引了男人的心,这时候女人就要刻意保持距离,若即若离,时间一久,必然会激发男人的征服欲。
但是,这种征服欲太原始,难以维持太久,激情褪去后便会随之消失。
接下来,就要进入到第二步,激发男人的理解欲。
简单来说,就是让男人觉得,终于遇到了一个懂她的女人。
要走进他的内心,让他发出这样的感叹:这女人,能娶回家就再好不过了。
男人励志征伐四方,事业上攻城拔寨,可在生活中谁又不渴望有个伴侣,知冷热,柔情似水!
士为知己者死,当男人把女人当做知己的时候,几乎就大局已定。
现实中,她在跟我接触时发现,老家的父母是我的软肋之一,于是她又用实际表现俘获了我父母的心。
我们一家人,都被她玩弄在手心。
最难消受美人恩。
那时候,我确实觉得世上再无这般好的女人了!
最后一步,就是激起男人的保护欲。
男人说到底还是有一颗成为救世主的心,总觉得缺了他们,世界都玩不转。
可如果这时候,她主动跟我提及她哥哥的事,就太低级了。
她是怎么做的?
她只留下线索,让我凭借好奇心查探她的生活,发现她的苦难。 要让男人看到她面对生活时,是多么坚强,同时却又有着脆弱的一面,需要男人拯救。
当我知道她哥哥的事情后,第一反应就是,我要用尽力气保护这个可怜的女孩,护她一生一世。
我也是看书时才发现,在我们相处这段时间,许多看似巧合的事,其实都是她有意安排的。
包括在她身上发现碎头发,医生碰巧打来电话……
直到此时,我才意识到,我面对的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对手,她将我玩弄于股掌之中,毫无还手之力。
可即便如此,我对她仍是生不出半点恨意!
14
王娇娇进去后的前半年,我一次都没去看过她。
罗磊在戒毒所呆了半年后,也关了进去,据说他只让人转告王娇娇一句话,「有什么话,留到下辈子再说」。
而我始终想不明白,人都进监狱了,为什么对出书这么执着。
况且,这本书是以我的名义写的,即使大卖,外界也不会知道她才是作者。
设计书的封面时,我自作主张,在正中位置加上了一行小字:未历人世苦,不宜读此书。
而出乎我意料的是,这本书销量之高,口碑之好,不只超出了我的预期,就连勉强同意出版的编辑,也主动上门恭贺,对「我的作品」赞不绝口。
甚至在网络上,纷纷把这本书冠以「行骗宝典」、「防骗圣经」……
我在圈子内,瞬间小有名气。 出版商纷纷扑上来,预约下一本书,我一一拒绝。
当《行骗人间》销售超过二十万册那天,出版商为我办了一场签售会,台下数百书迷,女孩居多。
坐在签售桌前,我机械的在不属于我的书上,签着自己的名字,想到最多的是「欺世盗名」这个词。
队伍最后,有一个年轻女孩,眉眼与王娇娇有几分相似,她有些羞赧的小声问我:「杨老师,可以请教个问题吗?」
「你说。 」
「骗了那么多人,她还能做回好人吗?」
我沉默了许久,遵从内心回答道:「我也不知道。 」
女孩有些失望,低下了头。
我翻开书页,在扉页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又写下八个字:人间苦难,人心向善。
这之后,我当着所有书迷的面,宣布就此封笔,往后不会再写书。
散场后,我来到监狱看她。
隔着铁窗,她的精神状态比我预期的要好,就只是浅浅的笑看着我。
那一日,我放下心中的爱恨,像是探望老朋友一样,内心宁静祥和。
我玩笑着问她:「男人真的很傻?很好骗吗?」
她认真地回答:「男人不傻,但是好骗。 」
【番外】
女子监狱。
王娇娇傻笑着往回走,一路上,狱友们诧异的视线纷纷落在她身上。
这个奇怪的女人关进来半年多,这是她第一次笑。
原来不是面瘫啊!
杨凡刚来探过监,告诉了她《行骗人间》大卖,口碑和销量双丰收的消息。
这辈子没什么遗憾了!
在所有人的目光注视下,她快步回到房间。
监狱里不谈自由,犯人们的生活三点一线。 在流水线上劳动改造、在餐厅吃饭、回房睡觉。
自从进了监狱,王娇娇几乎从不跟人讲话。 但凡得空,她就会去看书,惹来狱友们的不解。
看书!
那不是学生才要做的苦差事吗?都沦落到这里了,读书还有啥用?
在她很小的时候,白天为组织外出赚钱,到了晚上,她就喜欢静静地看着各种杂书。 因为她能骗到最多的钱,组织老大才默许她可以读书。
甚至有时候,她赚的钱实在多了,老大还会买几本送给她。
只有看书的时候,她才能感受到一丝自由。
靠在床上,王娇娇突然有些想喝酒,可困在这里,无疑是妄念。
监狱的日子,乏味漫长,最是煎熬折磨人。
可王娇娇却觉得,她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自由。
这些狱友一定想不到,监狱对她们的控制,相比于王娇娇被关在金三角那几年,可谓是天堂了。
在金三角,除了外出运毒以外,七八个人挤在一个猪笼大小的房间里,只能从缝隙中的阳光,判断白天夜晚。
可聪明的人,到哪里都不平凡。
很快,她就因为表现出色,被赐予了在小范围内自有活动的权利。
也正是因为特权,她才想出办法,骗过守卫,带着罗磊逃了出来。
能逃出来,归根结底还是靠一个「骗」字。
可那时候,罗磊已经染上毒瘾。
毒瘾一犯,他就痛苦的满地打滚,仿佛随时都可能死去。
她实在不忍心,于是她帮他想办法搞货源,没钱的话,就去骗。 那些在社会上呼风唤雨,自命不凡的男人,真的不难骗。
她突然想,自己的书,是男读者多些?还是女读者多些?
男读者多些最好。
她希望那些男人,能学的聪明些,不要轻易被她这样的女人骗。
但实际上,男人被骗,很多时候跟聪明与否关系不大。
跟动物性关系更深。
她喜欢看书,而之所以萌生出写书的想法,除了想教会一些男人,不要轻易受骗。 更多的,是她打心里厌恶前半生的所作所为,人活一次,总要留下点念想。
书,是寄托念想的最好途径。
薄薄一本,笔墨留香,百年后还有人会读。
写书,那是梦想;而照顾罗磊,则是责任。
对,是责任。
从孤儿院到起,她失去过许多,或者说她从未拥有过什么。 唯独罗磊,始终跟她站在一起,不离不弃。
他们之间的感情,绝非普通的亲情或者爱情,而是超越两者的存在。
是那种,全天下唯有他们两人,生死相依。
正因为如此,她从未爱上过别的男人,纵使他们爱她,真心对她好。 从小到大,她受了太多伤,心里再承载不下太多,仅剩的空间,都留给罗磊了。
她不想再骗下去了。
她这半生,记不清楚骗过多少人,她太累了。
这种累,不是肉体,而是来自内心深处。
打心里,她想做个好人,至少是做个普通人。
当初要不是为了罗磊,不愿让他受苦,她早就自首了。
所以当警察抓捕她的那一瞬间,她第一次感到了卸下一切的轻松,就像此时身在监狱,内心却是无比自由。
就算没有杨凡的出现,这也是她最后一次行骗了。
这个决定,她早就做好了。
她一直在等,等她完成那本书的创作。
等她完成梦想,就去履行对罗磊的责任。
她知道,这么下去不会长远,罗磊要想开始新的生活,就一定要戒毒,这是对他好。
可每当罗磊用哀求的眼神看向她,她从不忍心拒绝。 唯一能帮他的人,只有警察。
所以罗磊吸毒被抓,是她报的警。
而罗磊被抓,她也根本不会逃,唯一要做的就是找个靠谱的人,帮她完成出版《行骗人间》的梦想。
虽然一直没找到合适人选,可时间不等人。
她之所以最终选择了杨凡,除了那晚他没有趁她之危,更主要的,还是她对于男人内心的敏锐洞察。
说不出太多道理,一种冥冥中的感觉。
她赌对了。
想到这,她忍不住捂嘴偷笑,自己这么懂男人,下辈子投胎一定是个男人。
这时候,狱友们纷纷返回,见到依旧在笑的王娇娇,对了对眼神,都觉得这个面瘫脸八成是得病了,得赶紧向上汇报。
她也看向她们,第一次主动跟她们打招呼:「我叫王娇娇,很高兴认识你们。 」
恰好在这时,一抹阳光透过铁栅栏,射在她的脸上。
她眯起眼,留出一道缝隙,遥望向太阳光射来的方向。
自由的味道,洋洒全身。
你听过哪些结局意想不到的故事?